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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审核:保俊 复核:袁丽男发布者:范强 [发表时间]:2022-03-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校中组织开展 2022 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专科毕业生(含2017级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系(院)毕业生总数的 6%。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评选时间

(一)各系(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评选,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附件2)于3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纪开斌老师,学生处为其开通网上初选权限,请各系(院)组织参评学生于3月22日至3月29日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逾期不再办理。

(四)经学校报备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

(五)各系(院)要及时下载打印《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加盖相应印章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奖励措施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 (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各系(院)可结合本系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就业。

六、各系(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


机械工程系

2022年3月8日

撰稿: 王文硕 摄影;审核:保俊  袁丽男